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交易規則》、《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拍賣管理辦法》(試行)和《四川省采礦權招標拍賣拍賣出讓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珙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我中心就“珙縣上羅鎮黃臘村四社兩合巖石灰巖采礦權”拍賣出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概況:
特別告知:
1、本次出讓宗標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競得人須依法取得土地(林地)使用手續,并自行與地面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者協商,依法取得使用權。
2、本次出讓宗標最終拍賣出讓收益須一次性繳清(若國家有另行規定的,按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3、競得人在取得采礦權許可證之日起,須在18個月內完成相關手續辦理和投入生產設施,實現正常生產,逾期不能投產的,將收回采礦權并沒收已繳礦業權出讓收益。
二、出讓方式:本次采礦權采用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不低于起拍價)原則確認競得人。
三、競買風險:
1、本次拍賣出讓的采礦權地質工作程度較低,采礦投資風險較大,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權現狀、地質條件及安全生產條件等,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評估投資風險。競得人在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采礦風險及安全風險等,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2、競得人須充分掌握了解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安全、環保、稅務等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風險須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3、競得人須自行完善相關安全生產條件以及環境保護條件。
四、報名條件: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自然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報名要求:2018年9月3日9時起至2018年9月14日16時止(10個工作日)為報名時間。報名須持競買申請書、銀行資信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個人證明材料等,以及《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珙縣上羅鎮黃臘村四社兩合巖石灰巖采礦權拍賣出讓須知》中約定需提供的資料辦理報名手續。
本次拍賣不接受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和口頭競買申請。
六、競買資格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競買申請,憑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以報名截止時間前到賬為準)及出讓文件規定的相關資料提交報名申請。經資格審查后,符合報名條件的競買申請人,領取《競買資格確認書》后方能參加競買。
七、拍賣時間及地點:
拍賣公告時間: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31日(報名開始日前20個工作日發布公告)。
拍賣報名時間:2018年9月3日9時起至2018年9月14日16時止(10個工作日)。
拍賣時間:2018年9月17日10時。
拍賣地點: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拍賣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拍賣方式
1、拍賣采用起始價增價拍賣方式。
2、每次增價幅度為1萬元的整數倍。
3、在拍賣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高于或者等于起始價的,拍賣成交。
4、在拍賣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不足3人或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起始價的,拍賣不成交。
(二)注意事項
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報名參加競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拍賣出讓活動:
1、近三年來,在宜賓市礦產資源管理部門招標拍賣拍賣出讓活動中未按要求簽訂或履行《成交確認書》、《出讓合同》的;
2、被宜賓市礦產資源管理部門解除《出讓合同》的。
競得人有下列行為的,競得結果無效;造成損失的,競得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競得人提供虛假情況隱瞞事實的;
2、競得人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3、《拍賣成交確認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親自簽訂,若委托他人代簽的,必須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和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九、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珙縣住房建設局辦公樓)
報名電話及聯系人:0831-4012683 孫女士
咨詢電話及聯系人:0831-4032272 張先生
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珙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 8 月 3 日